公休假可以累计到第二年休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可以安排职工在下年度休本年度年休假,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本年度年休假的,职工不可以余留下年度,但经用人单位同意的除外。工龄假国家规定:工作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年休假只能休五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可以休十天。满二十年的,可以有十五天的年假。年假可在一年内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但不能跨年度安排。企业因生产、工作特点位因工作需要确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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