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和丈夫离婚了,他婚后经常打骂我,在我快临盆的时候他为了一个网友居然跟我动手并跑到西安,孩子出生后这种情况并没有好转,反而连无辜的女儿也遭殃,所以,我起诉离婚,无奈他们家有钱有势,法院的院长是他父亲的战友,所以尽管婚是离了,可就孩子的抚养费,真的是让人难以接受,他最终只同意出450元一个月给孩子,他在高速公路上班,每月工资可达四五千,可是法院的人最终只协调出了450元,我在懵懂的情况下签字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育费吗?

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离婚协议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可以再次起诉增加抚养费。
法律分析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给付抚育费的数额,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必要性,就是指现有的抚养费已经不能够满足或者超出了被抚养人的客观需要,例如孩子原来需要一个月花800元,但是孩子上学了,需要每个月花2000元。所谓可能性,是指抚养人的承受能力或者收入水平,例如,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原来收入3000元,而其现在收入1元,那么其就可以负担新增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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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9
可以,你可以代理孩子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2个回答  2011-03-29
可以,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个回答  2011-03-29
查实他的工资收入,或者现有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正常生活、教育的,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29
可以,你可以代理孩子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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