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一定要改成公司制吗?

厂办大集体一定要改成公司制吗?有没有文件支持呢?看了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对于改革方式说的都比较含糊。
另外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 859号)说 不具备市场生存能力的改制企业可保持国有法人的控股地位,但必须产权明晰、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我们的厂办大集体就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够只要明晰了产权就可以?就符合改制要求了?
该实施办法还指出 改制企业与原主体企业除产权关系外,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员主体企业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如果我们没有改成公司制,现在的集体所有制是否满足以上要求呢?
是由主管机关或产权人决定,但现在需要提出可行的方案。针对二、三问可否解答一下。

主要还是由主管机关或产权人来决定是否改制或如何改制,以及改制进程与程度。
但企业公司化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产权明析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现在的企业其本上都是公司化运作,即使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虽然有的还叫厂、矿企业,实际上也已经完成了公司化的改造,成为独立法人进入市场。比如:哈尔滨飞机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 )、黑龙江省老柞山金矿(宝利采金有限责任公司)、七台矿务局(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所以,大集体办厂进行公司化改革,属于太正常的情况。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