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67万,法院判决在生效后10天内支付,但至今未支付,

别人欠我67万,3月16日法院判决在生效后10天内支付,但至今未支付。判决书写:如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个债务利息怎么计算,67万没支付,每天的债务利息应该是多少?同时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再到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请懂行的律师帮忙回答,万分感谢!
谢谢各位朋友的回答!
忘了说明,我这个是二审的终审判决了,那么是不是应该自3月26日后就算过了履行期呢,因为已没有上诉的机会了。

一审法院判决后,要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上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过了上诉期,此判决书才生效。而判决书载明十日内给付,那么就要到生效期过十天后,你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也与你同日收到判决书,并没有上诉的话,4月10日之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时间你要向承办法官询问何日送达给对方当事人,并且对方是否上诉没有。

延迟履行利息应该是在履行期限到了他仍未归还时才会计算的。如上述情况的话,你这个款项的延迟履行利息应该在4月10日以后才能计算,计算至还清款项为止,法院一般这个利率是计算为日万分之五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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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9
自3月16日起算,十五日后若双方未上诉则该判决生效,还有履行期十日。

二十五日后起算至给付之日,这个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

过了履行期,你是可以申请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
第2个回答  2011-03-29
1、你的案件还没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你必须先向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利息按照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第3个回答  2011-03-29
1、你的案件还没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你必须先向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利息按照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
第4个回答  2011-03-29
现在不行;要到四月十日以后;对方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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