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方某去年外出打工挖煤第一天意外死亡,矿方给予方某家属死亡赔偿金四万元.方某生前个人合伙做生意,欠下一万八千元债务.方某死亡时,有年迈70多的母亲,无工作的妻子.有正读初三的女儿和无工作的大女儿和儿子.方某生前有房屋一栋,现方某的母亲,妻子.儿女自动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现邝某请求法院执行由方某的母亲,妻子和儿女用死亡赔偿金偿还生前所欠一万八千元债务???是否合理!.方某的母亲,妻子和儿女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死亡赔偿金能否用来偿还他人债???
哪有些法律条文规定哦.得讲个依据来吖.!到法院也好瓣护呀.还有哦.邝某和审判该案的法官是战友来的.怕他们私下搞活动哦.能不能请求法院换一法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