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有父母留下的一套老宅,兄弟三人,老大户口已经迁到城市多年,老二老三户口还在老宅,不过户口已经分开了。现在老三想拆了老房子重建,老二如果不出钱参与的话,将来新房子建成后权益如何分配?如果房产证只写老三的名字,那么原本老二继承的遗产不就被侵吞了?但是因为老二没有出钱,加上老二的名字对老三也貌似不公平?请各位支招
没有遗嘱,老大弃权,老三独资盖房,还是那个问题:将来新房子建成后权益如何分配?如果房产证只写老三的名字,那么原本老二继承的遗产不就被侵吞了?但是因为老二没有出钱,加上老二的名字对老三也貌似不公平?
追答原来房产证是否是父母的,是父母的就都有继承权,父母立遗嘱要看所立遗嘱是否属于客观事实,比如,一个儿子是千万富人,一个是穷人,还把房子全部让给富裕的儿子,显然不正常,穷儿子就有理由依据履行过赡养义务申请财产继承权。其实最终要以履行义务多少分配,不能证明的只能彼此互让退一步,富裕的让穷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