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

如题所述

1842年于南京与英国签署的《南京条约》是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

1、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2、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3、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4、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5、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扩展资料:

后世纪念

《南京条约》的原始文本,一份保留于英国,一份在清亡后由中华民国外交部保存,后几经辗转,保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2011年-2012年,该博物院曾举办“百年传承 走出活路”展览,展出包括《南京条约》在内的八十八件近代条约。 此外,《南京条约》的这一文本也经过了扫描,在互联网上对公众开放。

在南京条约签署地静海寺,建有《南京条约》史料陈列馆,保存有包括英国女皇颁发给来华作战士兵的银质勋章在内的相关文物,并陈列有复原的《南京条约》议约场景。

参考资料:南京条约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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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3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7
《穿鼻条约》。
《穿鼻条约》 一八四〇年,英国远征舰队抵达澳门,共拥有军舰十六艘,战斗部队四千人,查理义律以全权大使身份,决定直接跟中国清王朝的中央政府交涉。他只留下少数军队封锁广州,自己率领大部分舰只北上,在中途攻陷舟山群岛上的定海县(浙江舟山),建立补给站,然后直抵天津的外港大沽。旻宁这时候才大吃一惊,命直隶(河北省)总督倚善赶到天津谈判。英国来势凶猛,本来要展示它的炮火威力的,但驻扎在舟山群岛的英军得上了传染病,已有很多人死亡,查理义律急于结束在北方的停留,于是他接受琦善所提的条件: 一、清政府承诺处罚办事不公平的林则徐。 二、清政府承诺再派大员到广州,听取英国商人的冤情。当查理义律和英国舰队撤退后,曼宁对传善竟以三寸不烂之舌,说退英夷,认为是天下奇才。于是把林则徐撤职,发配到边远的伊犁(新疆伊宁)充军,任命琦善当钦差大臣兼两广总督,负责跟英国谈判。 琦善实际上是一个饭桶,他于当年(一八四〇)十一月到广州。查理义律向他提出的不是什么英国商人的冤情,而是最后通牒,除了要求立即恢复自由贸易外,还要求割让香港(广东新安县南部小岛)作为贸易根据地。琦善既不敢答应,又不敢报告旻宁,唯有乞灵于中国“官场”上的传统手段,推拖敷衍,盼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查理义律了解这种手段,他知道纵令谈判一百年,也不能解决问题。明年(一八四一)一月,英军发动攻击,占领虎门、穿鼻两个要塞,琦善束手无策,只好在英国所提的文件上签字,这就是《穿鼻条约》: 一 割让香港给英国,但税收仍归中国。 二 补偿没收英国商人的鸦片价款银币六百万两。 三 承认中英两国的地位平等。
《穿鼻条约》是鸦片战争爆发后,1841年签订的,比1842年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也就是《南京条约》还早一年。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390509.htm#sub1390509

第3个回答  2011-04-03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 5、中国海关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7、领事裁判权,严重破坏中国的司法主权。
第4个回答  2011-04-03
1842年于南京与英国签署的《南京条约》
内容:(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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