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什么?谁提出的?有何意义

如题所述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周恩来提出。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冲破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的有力武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共同接受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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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2月,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

周恩来应邀访问缅甸,缅甸总理吴努表示接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这些原则写进中缅联合声明中。在中印、中缅两个联合声明中,最初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惠”修改成“平等互利”。

1954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联合宣言》指出,两国政府将在与亚太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最初提出的第一条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修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述最终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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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9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
我国提出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我国对外关系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新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我国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个原则,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7-27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周恩文提出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该原则由中国政府首倡,并得到世界人民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赞同和拥护。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谈判代表团时,首次系统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针对当时中印两国间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周恩来希望双方以五项原则为基础妥善处理。
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及有关换文,在协定的序言中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
第3个回答  2020-02-25
(2018·黄石)20世纪50年代,中印联合发表声明:“两国总理重中这些原则,并且感到在他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该适用这些原则。”材料中“这些原则”是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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