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骑摩托车过斑马线的时候,和一辆出租车发生擦碰事故了。因为出租车的不让行,我当时也冲动了一点也没让行,所以撞上了出租车右引擎前侧。
实际上在我的认知当中,不论是我是骑行摩托车也好还是推行摩托车也好,亦或是我什么都没有单纯的过斑马线也好,出租车一方都该无条件让行。也就是说他如果让了就不会发生这次事故。
当时我们就报警了,后来警察来了,我跟他申辩了我的理由,警察说你也是机动车享有同等的权利。实际上我一直认为,不能因为我是什么车而决定该条路的属性是升高或者是降低。
难道我错了吗?
我忘了说了,那条斑马线并没有红绿灯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