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到约定时间不还,两年内一直推脱每次都是说这几天还,然后今年去了澳门每到约定还款日期就联系不上,不回消息,不接电话。
可以找他妻子解决问题吗,他说和她老婆已经离婚,借款是他一个人借的和他老婆没有关系(去澳门前两人还正常居住在一起)以前也看过他们结婚证,去澳门后先是说老婆要和他离婚,现在又说已经没有法律关系。欠款是在他们结婚期间借的,并没有和我约定和他妻子无关。
这种情况下我去他老婆单位找他老婆解决,犯法吗?他老婆和他说我去他单位就报警,他也威胁我等他回来不让我好过。这种情况下他妻子有义务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吗?我和他老婆联系也一直不回复,他还说他老婆没有义务回复我 。这种情况下我去他老婆单位找他老婆,算是骚扰吗?和她同事说起她老公欠钱,并未说她欠钱也没有要她还钱,这种情况算是侵犯她名誉权吗,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欠条上只写了借了六万元,其他没有书面约定)
借钱时候没离,可是现在双方都说和对方在法律上没有关系,她老婆也没正面回答离没离婚,就说没关系是陌生人,说钱是男方一个人借的,她不知情,说去找她是骚扰要报警抓我,起诉我侵犯名誉权(我和她一个同事说了但是没和别人说,是她同事告诉了领导导致她单位都知道了)
追答你不用听他们的,你现在应该起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