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的社保生孩子有报销吗?

本来是在厂里交费的,后来有了孩子就辞职了,出了厂就自己交费,(2010.10份离厂)社保交费已经满2年半,6个月前又追缴了生育保险,想问现在孩子出生了有没有生育保险报销啊?我上次问别人说不能报,说是厂里交费才有的报,自己交费就没的报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06

第2个回答  2019-05-30

可以,个人缴纳的是居民医保,可以生孩子报销,但是报销比例非常少。

居民生小孩住院费用报销通过以下程序办理:本人或家属携带准生证、结婚证、本人医疗证、身份证到社保局医疗股申报,在其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范围内定点联网医院住院即可申报;如不在范围内住院,需经过审核是否符合县外住院条件,如符合即可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后,在社保局医疗股领取居民住院申报表,由所在社区签字盖章后,由社保局医疗股签字盖章生效。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3个回答  2019-06-14
有医保,生育能报销。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2018-10-02

生育保险其中的一个条件是必须要连续缴够一年才能报销。

你只要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报销的。不管是单位交还是自己交。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扩展资料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