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是怎样评选的??

如题所述

在美国,影响最为巨大的两大电影奖项为:奥斯卡和金球奖。金球奖由好莱坞外国记者协会成立于1944年,每年由90多名会员选出,奖励优秀的电影电视作品是它的一贯宗旨,影响逊于前者,但因其被称为奥斯卡的“晴雨表”,所以也不可小窥。金球奖上获奖的影片若能在奥斯卡上再度获奖的话,那是对影片自身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一种飞跃性提升。无怪乎金球奖获奖得主的谢词中总少不了那句:我的下一个目标是奥斯卡!

奥斯卡如此持久不衰的影响力令世人瞩目,也令世人困惑。它究竟靠的是什么?解决此问题我们必须得真正走近它。

首先从它的具体规则开始了解。

奥斯卡评审规则由两部分组成:评审机构规则、评审奖项规则。

奥斯卡的评审机构概说起来并不复杂,分为二级金字塔形式,最高层是学院主席评审团,下设学院分支评审团。主席评审团人员从下属14个分支学会(演员协会、导演协会、艺术指导协会、摄影协会、美术师协会、编剧协会,电影执行人员协会、电影剪辑协会、电影制片协会、音乐协会、录音协会、公共关系协会、短片和长片动画协会、视觉效果和作者协会)中选拨出来。除主席团主席来自电影剪辑协会外,其他成员分别从余下每个协会中分别挑出三名代表组成。主席团官员包括主席、第一副主席、两个副主席、财务主管和秘书长,任期为一年,连任不超过四任。学院的管理活动主要在学院主席所任命的执行官监督下进行。主席团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在同样职位连任不超过三届。主席团成员资格聘选的主要条件是你在这一行业的贡献和声誉,和最少两名在职委员的推荐。主席团下设的分支学会评审团,除了职业评委外,还包括一支庞大的自愿参与会员队伍,每个分支自愿参与会员达到五、六千人次,这其实才是奥斯卡影响的真正来源,。

相对于奥斯卡的评审机构规则,奥斯卡的评审奖项规则可谓相当繁琐,有几十页之多。奥斯卡的年度规则尽管近些年来几乎无甚变化,但仍然还是会被准时、一丝不苟地发布到官方网站http://www.oscars.org上。下面,笔者将把这些繁琐的规则进行整理综合:

在每一届奥斯卡奖项规则的一开头,列出的都是一个“an important note”——警告协会成员谨防不正当的拉票活动。

之后是奥斯卡完全日程安排,以2003年度(76届)为例:

2003年8月1日
科学技术奖提交截止

2003年9月1日
编剧奖项提交截止

2003年10月1日
外语片及其短片类提交截止

2003年11月3日
最佳影片提交截止

2003年12月1日
合格影片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官方放映许可证截止、音乐类奖项提交截止

2003年12月31日
午夜零点整,年度奥斯卡各类奖项提交总截止日

2004年1月2日
最佳提名开始投票,匿名邮寄开始

2004年1月17日
下午5:00提名奖投票结束

2004年1月27日
上午5:30在Samuel Goldwyn 剧院宣布提名奖得主

2004年2月4日
影片决赛投票邮寄开始

2004年2月9日
在Beverly Hilton Hotel为提名奖得主举行午餐

2004年2月14日
下午6:00,举行科学技术奖颁奖晚会。

2004年2月24日
下午5:00决赛轮投票结束

2004年2月29日
76届奥斯卡颁奖晚会在柯达剧场举行, 由ABC电视台从下五5:30开始进行一个半小时的节目转播。

当然,23项固设大奖的名单会照例出现在规则中。包括:表演奖、最佳影片、艺术指导奖、摄影奖、服装设计奖、最佳导演奖、纪录片奖、电影剪辑奖、最佳外语片奖、最佳化妆、最佳音乐、最佳画面、最佳科学技术奖、最佳短片、最佳音效、最佳声音剪辑、最佳视觉效果、著作奖、特别成就奖、三个特设奖、Gordon E. Sawyer 奖和荣誉奖。

规则正题包括几大部分——对参赛影片的资格条件限定、投票规则限定以及针对各类奖项的具体评选办法。

(一)学院对参评影片的评选资格的限制。
1、长片电影时间长度长于40分钟,用35mm或740mm的胶片或是非录像带公开放映过。

2、要在洛杉矶的某家商业院线放映过,且在此上映期间的广告和市场开发符合业界惯例,上映的时间必须在2003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之间。

3、在洛杉矶上映前也还要在美国之外的商业院线首映过,影片的公开首映若不是在剧场放映的(如广播、有线电视及家庭录像片和互联网等),将无资格参加奥斯卡评选。首映后的六个月之内不可以在除影院之外的媒体上公映,六个月之后才可在非院线媒体上映。

4、在奖项规定截至日期前提交。

5、提交的时候要附带全面而真实的电影可靠的电影制作职员名单以及影片被放映的洛杉矶院线名称及放映日期。

6、送交理事会参评的影片不能于2004年1月31日收回。

7、理事会将最后确定评选资格,理事会不会受任何人为障碍约束干扰,它会为奖项评选做出自己的独立决定。

8、如果发生任何争执,理事会有权保留奖项直至争议解决再作评定。

(二)奖项投票规则限定
1、 各类奖项的最后一轮投票只有那些积极的终身的学院成员才具有的资格。

2、 有资格参评的影片将被放入奥斯卡年度“评选放映表”。

3、 除了表演奖投票外,提名投票的单张“评选放映表”仅指参评影片名称而不包括相关个人名字。

4、 提名和奖项是秘密投票选出的,由学院提供印制的选票,无记名投票。由学院主席指派合格的公证员开启和计算票数。

5、 在提名投票中,所有选票的计分采用优先选择和加权平均值制。非提名影片无资格参加最后评选。

6、 每个奖项的提名不超过五部。

7、 如果一项提名影片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被理事会宣布废除评选资格,不会增加新影片填补空缺,此项将以少一个提名名额的方式进入下一轮投票。

8、 投票得将的影片如果是合作完成的,则作品作者都会得到小金人,除非此项奖项奖品数有数额限定。若最终投票中有两部影片得分一样,就两部都授奖。

至于各类具体奖项评选办法规则,限于篇幅,在此就不一一罗列了。但要特别提到的是最佳外语片的评选规则,因为这才似乎和我们关系真正紧密一点。

最佳外语片的评选规则:

1、参评奥斯卡奖项的外语影片是指片长长于40分钟,在美国之外的地方发行制作,主要用非英文对话的影片。

2、参赛外语片必须在2003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在国内首映,用35mm或70mm胶片在商业剧院连续上映七天以上。

3、选用对话应该是该国母语。准确达意的影片英文标题是需要的。

4、一个国家只能递交一部影片。

5、学院会向参评机构发放正式报名表,便于参评影片的制作公司填写详细信息。2003年11月1日(且是周四前)学院办公室必须收到参评影片报名表、演员表、制作人员表、简短英文该药、导演介绍、影片海报等。

6、同时还应寄一份影片副本,内容必须和正本相同。

7、外语片评委奖秘密投票产生五部最佳提名。

8、最佳外语片的最后一轮投票只有那些积极的终身的学院成员才具有的资格参与。

9、外语片也可以参加别的奖项评选,但是条件是必须要在洛杉矶的某家商业院线连续放映至少七天以上,且在此上映期间的广告和市场开发符合业界惯例,上映的时间必须在2003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之间。

10、获最佳外语片奖项后,由导演代表团队领取奥斯卡奖。

以上就是奥斯卡规则一个粗略的梗概。从这些干巴巴、了无新意的条例中,我们似乎看不出奥斯卡有任何一点过人之处。的确,所谓的规则仅是奥斯卡的“硬件”,虽然重要,但必须要有相应的“软件”与之匹配,才能发挥威力——从某种意义上对整体而言,“软件”才是真正的关键。

“软件”其实就是奥斯卡策略的代名词。

奥斯卡策略之一——权威的树立。奥斯卡权威的树立并非一蹴而就,它这一方面依赖于其本身对规则的严格执行和对电影艺术的尊重;另一方面,则完全是沾了政治的光。奥斯卡举办初期,力主把自己定位于民间组织形式,对官方一直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1920年代,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被置于金融寡头摩根集团和企业财阀洛克菲勒控制之下,而此时电影工业在美国也开始暂露头角,两大财团竭力企图在各方面控制好莱坞八大影片公司,华纳和福斯两家电影公司曾为此不惜花费时间和金钱提出诉讼,皆以失败而告终。与此同时,两大财团也通过白宫作为总代理名正言顺地表达了自己对学院奖的关注,在第四届学院奖,不仅送来了会务费,而且副总统还亲临会场。此举虽说是财团控制下的白宫为满足一己之私的自作多情,学院不一定领情,但在壮大学院声势和树立学院威信方面却起了很大作用。

此后,又曾有过两位总统亲临奥斯卡颁奖现场,第13届(1941年)罗斯福总统和第39届(1966年)里根总统,但此时总统光临现场和当年副总统的出席性质已经完全不同了:罗斯福的出席是为了表彰好莱坞在反法西斯战争中起到的特殊作用,而里根则是来看望老朋友的。

奥斯卡策略之二——顺势而行。奥斯卡虽说是站在电影流行艺术的风口浪尖,但却极少标新立异,大部分时候都选择顺势而行,特别在特殊年代,这一倾向就尤为明显。二战期间的第15届奥斯卡(1942年)把六项大奖授予了应时之作《忠勇之家》,而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美越战争的开火,国内反战情绪日渐增高,第51届(1978年)奥斯卡把五项大奖授予了反越战题材片《猎鹿人》,这还引发了国际舆论界的轩然大波,同年三月,在柏林电影节上,苏联代表团为了抵制《猎鹿人》的放映,率领古巴、东欧等国代表团退出电影节。下面再举一例作证明:只要稍微关心电影的人,没有谁不知道《阿甘正传》,它曾横扫第67届(1994年)奥斯卡,获13项提名(最后获六项大奖),由于《阿甘》的出现,年度奥斯卡评选成为了很多经典力作——《狮子王》、《肖申克的救赎》、《真实的谎言》挥之不去的一场噩梦。但鲜为人知的是,《阿甘》其实是奥斯卡顺应美国社会长期弥漫的强烈的反智情绪和抚平越战伤痛呼声的产物。最后要提出的是,奥斯卡的“顺势而行”仅针对影片的题材而言,对于影片的艺术要求,并未降低评判标准,以上所提几部影片,在题材上可圈可点,但在艺术水准上,亦属佼佼者。

奥斯卡策略之三——票房决定一切。谈到奥斯卡,有一个话题永远也无法绕开,那就是奥斯卡评委在评定优秀影片时,在“艺术”与“商业”之间何去何从?这也是奥斯卡历年引起的最大争议之一。通常情况下,奥斯卡评委对此采取折衷手段,选取的影片一般既“艺术”又“商业”,两者达到最佳结合点,既非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又避免了庸俗卖乖之嫌。但也有绕不开的年份,偏偏出现极端“艺术”却也是极端“票房毒药”的影片,在这种情况下,好莱坞评委往往选择的是放弃。上世纪全美经典影片排名第一的《公民凯恩》就是一例。在第十四届奥斯卡时,学院对评奖规则还未进行改革,采取的是资深影评人评选制,专家们折服于《公民凯恩》高超的电影技巧,给予了9项提名,但影片上映以来一直平庸的票房成绩和在公众中冷清的反应,让评委们在最终评定时感到颇为棘手,斟酌再三,把大奖给予了它的对手《青山翠谷》,《公民凯恩》仅获一项最佳编剧奖。

奥斯卡策略之四——悬疑的缔造者。1940年,希区柯克那部著名的惊悚悬疑片《蝴蝶梦》夺魁第十三届奥斯卡,与此相若的是,奥斯卡也走进了它的悬疑旅程——从本届开始,获奖名单将采用密封方法,在颁奖典礼上主持人不拆开它之前,任何人都无权知道结果。这一做法无疑是奥斯卡的点睛之笔,之后成为国际诸多电影节的借鉴典范。

三、规则背后
奥斯卡犹如一潭深水,浪花飞溅之下是涌动的暗流。奥斯卡被推到举世瞩目的地位,除了它本身的“软硬件”和谐匹配外,还有更深的一层原因,那就是——利益。据内行人估计,一部影片如果获得奥斯卡提名,其票房增加值在3000万美元左右,而如果一旦获奖,票房收入还将增加2000万美元[1]。例如,1981年,《极地站车》获得最佳故事片奖,获奖后的三周就赚了近一千五百万美元[2]。而离我们较近的《莎翁情史》,在 1998年12月底上映,到次年2月获得提名时,票房收入为3630万美元,在获得奥斯卡奖提名后,票房翻了一倍多,又赚了3670万美元;三月底得大奖后,另增加了2700万美元。按照估计,该片60%的票房都跟它受到奥斯卡奖青睐有直接关联[3]。而且,影片获奖后,对演员的回报也相当丰厚,不仅身价攀升,能得到实质性的物质回报,本人甚至还可以凭借奥斯卡的权威在世界电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出于以上这些原因,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几乎每年都要押宝于某部电影,为其耗费巨大的广告投资。从五十年代早期开始至今,好莱坞的两份定期刊物《联合演出日报》和《好莱坞报道》成为了各大制片公司争夺的主要阵地,它们买断其中的多页版面刊登电影广告。例如,在1984年的奥斯卡评选前夕,米高梅和联美公司买了《联合演出日报》的31页版面,而派拉蒙则为为年度参评影片《母女情深》买下了28页版面,二十世纪福斯公司和AB影片公司也不甘示弱,为《希尔克伍德》一口气买下了50页广告[4]。可以计算一下,以当时该杂志广告价格每页3500美元计算,各大公司在页面广告上的费用就高达几何。除此而外,各大制片公司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插播的电视广告上也得花大笔费用。时至今日,互联网也成为了他们进行影片宣传竞争的主要手段。

制片公司通过各种媒介方式宣传影片主要是要在公众中扩大影响,争取票房,但是,要想真正获奖,仅靠舆论影响力是不够的,因为,奥斯卡奖项的选票是牢牢攥在学院评委的手里的。制片公司要想稳操最后胜券,必须采用“非常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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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21
不知道,上面的回答挺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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