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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想找辽宁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的案件吧?他的案子很有影响力,涉及刑法专家陈兴良因提意见被指责,刑事诉讼程序正义,刑讯逼供,判决的合法性,民众声讨及舆论导向,理性与非理性。
  刘涌,1960年11月30日生于辽宁省沈阳市,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在沈阳市的太原街,1989年的时候刘涌生活在这里。而恰恰是在那个时候,刘涌开始走上了他的犯罪之路。

  在刘涌案一审二审的过程中,法院认定刘涌及其犯罪团伙的故意伤害行为,最早可以追溯到1989年9月11日,刘涌怀疑其当时的女友,与在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演唱大会主题歌的演员宁勇关系暧昧,便和宋健飞等人对宁勇进行殴打,致其脾脏破裂被摘除。

  刘涌之后涉嫌的故意伤害案件还有1991年7月的伤害佟俊森案,1992年7月的伤害孙树鹏案,以及1992年10月用猎枪击伤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园路派出所副所长刘宝贵案。

  记者:如果说1995年以前,刘涌及其团伙的犯罪行为还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等问题,但从1995年之后,刘涌被公诉的另一项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及的犯罪情节就陆续出现了。

  根据公诉机关的调查,1995年9、10月间,刘涌为霸占中街沈阳双兴购物中心开办百佳超市,指使打手对购物中心经理吴某进行毒打,继而到吴家威胁和骚扰,逼迫吴某将花200多万元装修好的470平方米门面房“转租”给他。之后,刘涌又向别人勒索25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给吴作为补偿。

  1997年秋,为垄断香烟市场,刘涌指使打手将业主李某、张某打伤,将铺面砸烂;

  1998年5月,刘涌授意宋健飞等3人到沈阳春天休闲广场打砸两个铺面;

  1998年6月11日,刘涌的打手在其授意下,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辽宁省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的3名工作进行殴打,将其中两名致伤;

  1999年5月,刘涌取得沈阳中街部分商业开发权后,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拆迁。并指使打手持藏刀、枪刺等凶器,在光天化日之下砸毁药房,砍伤值班经理和多名员工,临走时还把附近两家店铺的玻璃砸坏;

  1999年10月,刘涌因云雾山香烟销售情况不好,指使程健去市场查看并“收拾”经销同类香烟的业户,10月15日,宋健飞等人对经营云雾山香烟的业主王永学进行殴打,致王永学右肺门破裂,右心房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据统计,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抓获的4年半时间里,刘涌亲自参与或指使授意他人的犯罪行为共27起。

  2002年4月,刘涌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8月,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刘涌被改判死缓的两个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向刘涌送达了再审决定。
  “刘涌案”庭审纪实

  刘涌,1960年11月30日生于辽宁省沈阳市,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刘涌案,上午8点半,庭审开始。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刘涌。

  合议庭成员由最高人民法院的5名法官依法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了三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涌委托北京万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佟林和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冲为他进行辩护。

  经过法庭允许参加旁听的人员有20多人,这其中包括刘涌的妻子刘晓津。在现场记者看到,公诉方准备的刘涌案的卷宗就接近200卷。

  据了解,刘涌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原二审判决不当为由,于今年10月8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刘涌案做出了再审决定。

  审判长南英:现在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2003刑监字第155号,原审被告人刘涌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毁坏财物,非法经营,行贿,非法持有枪支,妨害公务一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7日,以2001年第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违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无年,并处没收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无年,犯违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宣判后,如有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11日,以2002辽刑一中字第1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刘涌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务罪、违法经营罪,行贿罪,违法持有枪支罪,妨碍公务罪的量刑,以故意伤害罪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查认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辽刑一中字,第1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刘涌的判决不当,应该再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如下。本案由本院进行庭审,本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刘涌犯有31项犯罪事实,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经营、非法持有枪支、妨碍公务和行贿罪共七项罪名。根据刑事再审案件开庭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庭审理主要围绕原二审判决中,对刘涌的判决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1999年10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某香烟批发市场的个体商贩王永学因为销售“云雾山”牌香烟,跟刘涌的公司抢了生意而被刘涌的手下宋健飞、吴静明等人殴打致死。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对证明此项犯罪事实的证据进行了质证。

  被告人刘涌:(我)没有指使程建去市场查看并收拾卖“云雾牌”香烟的业户。

  刘涌的辩护人佟林:在一审庭审的时候,除程建以外,这起事实的各被告人,均没有指证刘勇参与指使他们去殴打被害人。只有程建一个人指证刘勇参与这起案件。

  审判长南英:公诉人有没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主诉检察官张凤艳:审判长,针对刘勇及其辩护人的辨护异议,公诉人出示一组证据,证实此起犯罪是刘勇指使。一,吴建明在宋建飞、程建、刘勇尚未被抓获时,第一个供述了案情详情,即提到刘勇指使殴打王学永。2000年7月3日,在公安机关侦查期供述,宋建飞对我说,二哥让我们把程建的事办一下,我一看刘勇发话了,就和宋建飞开始准备打仗了。2000年7月11日供述,刘勇曾对我和宋建飞说过,沈阳市黄山牌香烟和云雾山牌香烟总代理是他本人,这是社会上认可的,如果有人敢抢他的生意,就收拾他。

  随后,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这起人命案和其他四起致人严重伤残的案件是刘涌出于自身的利益指使手下制造或刘涌亲自参与策划实施的。辩护人则对这些指控进行了相关辩护。刘涌也为自己进行了辩护。 下午六点,审判长宣布休庭。

参考资料: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8217/2934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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