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再婚,女方初婚,如何休产假?是否享受晚育假期政策?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也就是说女职工休产假法定的最少产假期为90天;对于一方或双方均是再婚的,没有特别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方对于男职工是否有陪产假及陪产假的长长短规定不一。

晚育的条件如下: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3.男性有孩子,女方虽然属于初婚也符合晚育年龄,但仍不能属于晚育;
4.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至于晚育的产假长短由各地的地方法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02
男方如婚前曾生育过子女或双方均无子女,但女方生育时未满24周岁,不能享受晚育
第2个回答  2011-04-06
安女方是否晚婚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