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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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案件,符合立案条件,估计是因为案件数量较多,法院难以审理,才不给立案受理的。
这种情况下,只能与法院协商,要求法院出面诉前调解,看看能不能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仍然坚持立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事情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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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9
这种情况不立弃一定有其原因,不是有些也立案审理了吗。咨询一下办案人员,补充证据和材料争取早日开庭。
第2个回答  2020-02-09
法院不立案的情况下,你还这没有更好的办法。建议你跟立案庭的法官再进行一下沟通。同时,在各个法院,现在一般都有院长接待日和院长信箱之类的制度,你可以看看反映反映,看看有没有效果。
第3个回答  2020-02-09
集团案件,法院首先要调解,可能有调解的过程;其次要技术处理,免得当年案件激增。
诉讼时效问题,已经提交或登记过的案件材料的,诉讼时效已经中断。现在诉讼时效已变为三年。如果真来不及,可以向被告发催告函,来中断诉讼时效。
要及时与法院(承办法官)沟通不立案或不处理的原因,以寻求解决办法。
第4个回答  2020-02-09
方式一: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察申请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

(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

(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

(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察纠正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的不正之风;

(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据此,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督请求,由监察部门协调处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方式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监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监督立案请求,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式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出检察建议

《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以外违反法律规定情形,不适用再审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根据该规定,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恳请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以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方式四: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监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该规定,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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