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精神病可以要求离婚吗?

如题所述

不是骗婚。可以离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至于会不会选择离婚,主要看对对方的感情,以及当时所处的环境下等等种种因素,才能去决定是否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没有骗婚的罪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婚前患有精神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提起认定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规定: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常规辅助检查应进行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如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检测、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精液常规、B型超声、乳腺、染色体检查等,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

2、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综上所述,婚姻法里面说的精神病是指的具有遗传性的精神病,还是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但是具有遗传性精神病的人隐瞒精神病是可以要求离婚的,有些情况下还是视为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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