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查询

我原来在上海工作,今年年初公司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保(1月份起),我2月份离职,目前我在上海有一个月得社保,4月份换了一份工作,没做多久,公司总部给我调到北京工作。
1、请问我的社保可否继续缴费?
2、年初那个公司给我交的社保,账号密码我都不知道,根本无法查询,只知道薪水扣了一部分,后来得知办理社保了。
3、社保缴费情况如何在网上查询?
4、转到北京工作,社保缴费是另起账号是续交,如果是另起缴费和上海的有冲突吗?
5、我是辽宁人,如果回当地家乡工作,那社保可否转到当地续交,如果可以如何办理?我在辽宁也有社保账号。。。

1、社保可以继续缴费。
2、社保号你可询问以前单位就可。
3、网上查询社保缴费情况程序如下:登陆你入社保地劳动保障网,点击社保查询、点击个人查询、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密码是你的社保号,从上端查询目录中下拉就可依次查询养老、医疗、失业等项目的详细缴费记录。
4、国家基本养老转移办法做了以下规定: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5、你可参照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有一条就是你以前在辽宁的缴费估计是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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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31
1、你在上海的的社保帐户不能缴费费,可以申请迁移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帐户合并。
2、你在原公司参保的社保,你可以登入上海社保局的网站,进入个人缴费查询时,输入身份证即可查询。或打上海社保局电话也可查询到缴费情况。
3、你在上海参保办理的社保帐户,与在北京不同一个城市,是可以在新工作地重新申请办理社保帐户的,你可以并上海缴纳的社保迁移到北京的社保帐户合并。
4、你目前在北京工作,在北京工作地缴纳社保,那么你在辽宁参保办理的社保,你可以申请暂停缴费的,将来你离开北京时,可以将在北京参保缴纳的社保金,申请迁移回辽宁的社保帐户合并,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29
1、如果不能在北京的单位缴费的,可保留在上海的社保。主要是该单位是否也在北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公司没在北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话,就只能保留在上海的社保。如果公司在北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社保登记的,可以办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北京续缴。
2、社保帐号是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为帐号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的最后6个数,也可以不要密码登陆的,查询方法: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网上办事事项》栏点击“个人办事”的“个人帐户查询”或“个人查询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输入身份证号码。
3、如果需办理转移到北京续缴的,先在上海办理转移接续专用的《缴费凭证》,到了北京后,将《缴费凭证》交给单位的社保负责人,由负责人凭〈缴费凭证〉到北京的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能续在一起啦。
将来无论去哪个城市工作,都是这样做,你的社保都跟着你。
4、以后,将在外地的社保转移回户籍地时,就可以和户籍地的社保合并一起累计缴费年限。
第3个回答  2011-05-29
那你原来交了多长时间,中间断了要补上的,再可以交可以,那样的话1时间长还好,2时间短不划算
.
社保本拿了就可以,问下原来的单位,本在那里!这个有了,其它去社保局问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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