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土地会被收回吗

如题所述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农村土地确权,关于家庭承包:在没有规定承包期限的情况下,如果老人或者是家庭成员去世,并且名字在户口本上,土地确权时候可以由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或者子女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承包土地。在这里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老人去世,子女已将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户口,那么其土地确权还是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给该家庭,交由家庭成员继承继承者。还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本村的户籍,不可以是外地和外村的户籍。
第二种情况,农村土地确权,关于个人承包,即单户承包:户主去世,其承包的土地,由后代继承,继续承包耕种。
也就是说:子女,因为上学或者是其他情况将户口迁入城市的,那么就属于非农户口,不带土地继承范围内,则以,该户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处理。有些特殊情况,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个人,没有子女亲人的,或者子女落户城市生活,那么土地,就由村集体处理,纳入村机动地管理。所以说,农村土地确权,去世人员土地可以由户口本上本村家庭成员继承,或者本村户口的子女继承;若是单户承包,类似于农村孤寡老人,子女在城市的,或者没有子女的,那么老人去世以后,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处理!
什么情况下土地会被回收?
1.长期性无人继承和管理自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以来,但凡土地“无名化”统统会纳为集体所有。
2.长期闲置农村宅基地闲置久了,便会变得没有利用价值,这种情况下,国家可以直接进行收回。
3.私自占用耕地作为宅基地国家对于土地的使用界限区分非常明显,本身私自占用耕地就是不合规矩的,在未经国家审批同意情况下并将耕地私自改为宅基地进行运用,违反了我国的土地法,国家是可以直接进行回收,且不支付任何一笔补偿款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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