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只有两个女儿,老大嫁给我在外工作,小女儿留在老丈人家中招了个上门女婿。老丈人一直没有明确谁来继承他的财产和将来由谁来尽赡养他的义务,这使得原本关系好的两个女婿因这件事经常闹矛盾,现在正在激化。我对老丈人的财产继承没有兴趣,对赡养老人这方面我也作的很好,但妹夫对我抱有很大的戒心和敌意,生怕我把老丈人的财产夺去,经常因此事吵架,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我与妻子的感情。请问律师:
1、上门女婿(女儿)与在外的女婿(女儿)在继承老丈人的财产和赡养老人义务方面,法律是如何规定和处理的?
2、我如何处理这个纠纷才能保护自已的相关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