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处理交通违章有几个地方

如题所述

大连处理交通违章有4个地方:
(1)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华路)。 地址:甘井子街道中华东路600号(二十高中附近)。
(2)大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龙安路18号西60米。
(3)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七贤路76号附近。
(4)大连市工商局高新区车管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七贤中路3号。
1、大连推行网上办理的16项交管业务:
(1)以下16项业务需通过交管12123APPA实行网上申请办理,除特殊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市(县)车管所、交警大队及社会服务网点将不再现场受理。
(2)机动车业务7项:补领机动车号牌、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可网上调取机动车标准照片的)、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申请新车临时号牌。
(3)驾驶证业务9项: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转入换证、延期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驾驶证电子版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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