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若规划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需要调整规划放能取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多久未办理土地证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希望达人指点!

第1个回答  2011-05-26
这就要看你报建时填写的面积是多少,如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一样,那就不能再更改;如不一致,可以直接找帮你办理单位(人)该回来。
注:主要是你报建时的面积。追问

现在是实际使用面积要大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但是调整规划比较负责,周期较长。现在就是担心国家有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取得土地证,否则收回!
我是担心有这个风险!

第2个回答  2011-05-26
好像有限制吧追问

能否将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给我 我去学习下 谢谢了

追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1款规定,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4、《土地管理法》第80条规定,对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做出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的处罚规定;5、《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6、《土地管理法》第70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包括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当然,六种情形的行政处罚各自都有与其相对应的法定主体,在实施时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必要时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否则就属违法处罚,甚至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追问

哦 非常感谢,刚忘记说了,我们在土地上已经建立了厂房 也开始生产了,但是现在还未取得土地证,还在等规划调整!

追答

你最好找有关部分协商下,看怎么决绝,要是国家有偿收回土地,你可以得到赔偿,如果不是有偿收回,那要看最后怎么解决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