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有几个股东均未出资完毕,债务怎么分担?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公司股东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那么未出资到位的股东对公司承担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各自出资不足的本息金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作为基本又较为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的本质是公司和股东的财产分离,从而保护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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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9
未完成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在其未完成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至于股东内部如何分担,需要自己协商。
第2个回答  2022-03-10
如果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未实际出资股东在认缴出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第3个回答  2022-03-10
既然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以出资或承诺出资的比例分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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