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胛骨骨折赔偿十万元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当事人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肩胛骨骨折的,经鉴定机构鉴定为等级伤残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肩胛骨骨折属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伤残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