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拓展知识:
采购程序流程:
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管理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单一来源采购这一采购方式,并确定采购途径——是委托采购还是自行采购。
3.代理机构的选定:程序与
公开招标的相同。
4.组建协商小组:由代理机构协助组建协商小组。
5.协商、编写协商情况记录: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协商。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协商小组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6.签发成交通知书:将谈判确定的成交价格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