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离婚以后户口一直没有迁走,现在她要在外地买房,说是要我们家户口本户主的户籍证明,可以给吗?

如果她拿户口本去贷款,贷款未按时还的话,我们这边需要担负责任吗?

如果确实是贷款购房需要,是可以给她的,贷款购房只涉及到贷款本人及配偶,与户口本上其他人没有关联,而且已经离婚了,更与你没有关系了,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是让她尽快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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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9
继承与前妻的户口所在地无关的,其户口不迁走,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3,离婚后的继承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指明由当事人继承的遗产,都与前妻无关;   4,拆迁的利益享受,是以当地的拆迁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一般来说,只有户口在当地,而没有房产的,也是不能分得拆迁利益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户口本只是证明户籍,本身不具备贷款资格,也不具备还款义务,只是证明你是一个中国人的证明之一

所以借给她吧,就算你不借,他也可以去派出所挂失户口本只是人口管理的证明,他迁入户口并不能改变任何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分家产,亦即所谓的继承。继承是遗嘱优先,兼顾法定。 所以,与户口有没有关系分三个情况: 1、有无遗嘱。 2、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和风俗。 这两个与户口没有关系。 3、与户口有关系,就是遗产中是否与户口有关联的财产,比如分红/拆迁补偿等,这个是与户口挂钩有可能是被继承人取得占有。所以要加以区分。与户口挂钩的部分,并非就一定属于遗产。
第2个回答  2020-10-09
像你这个问题,可以让你的前妻到你结婚的当地公安局去打一下证明,证明你们已经确认离婚了,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你的户口本户主的户籍不可以让他随便拿走,就像你说的,贷款呀,什么都可以,还是小心点好。
第3个回答  2020-10-09
既然已经离婚让她把户口迁走最好,要不然出现问题你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20-10-09
应该给他,因为人家要生活,人家要买房,需要户口,你尽量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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