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险和座位险区别

如题所述

1、第三者险,即商业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给第三者带来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本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承担理赔责任。
2、座位险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它是当被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时,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的一种商业汽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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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5

这两种险的区别是很大的,并不一样。
车主意外险是保车主的,认人不认车,就是说买了车主意外险不认你开哪辆车(一般保险公司都会限定为七座以下的非营运车辆),发生意外都会得到赔偿,当然合同中的免责除外。
司机座位险只能在买车险时一起购买,所以它完全相反,只认车不认人,也就是说,只要是开这个买了座位险的车出了事故才赔,其它情况是没有理赔的。
其实这两种险一起买到可以起个蛮好互补作用,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大概了解一下两种险的理赔就会明白。先说座位险,座位险只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方全责且是本车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才会起作用,如果对方有人员伤亡且已方全责就是交强险和三者险起作用。理财时也仅是医疗费用的赔付。所以此险局限性很大,故一般购买时保障买得很低,我见过90%都是买10000元的保障。在出事时就起不了多大作用。而车主意外险则把意外医疗和意外伤残分开赔付,除了可以补充因座位险不够赔的医疗费用外,还对意外引起的残疾、身故有一定的赔偿。还有就是当交通事故中是对方全责时车主险意外险也可以申请理赔,而在这种情况下,已方即使有座位险,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由全责方赔。
现在有很多车主图便宜,只买交强险而不愿买商业险,故有很多保险公司不接受只买交强险的车主,就是不单卖交强险,虽然是无奈之举,但保险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又怕那些车主投诉,就这样推出了车主意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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