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的判定和具体文件

因公出差在外时,当时感觉身体不适,但是医院没有确诊。返回后去医院被确诊,之后因此病一周后死亡。是否可以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认定的文件是什么?

您好!
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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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到十六条.出差期间是工作期间,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第2个回答  2011-05-31
因公或因公途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死亡都属于工伤。相关的文件可在百度上查询。
第3个回答  2011-05-31
肯定不是工伤,自己搜“工伤保险条例”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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