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必须要开吗

如题所述

离职证明必须要开的。
离职证明作用如下: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向离职劳动者出具,是为离职劳动者的利益而出具,而非为劳动者将来的供职单位之利益出具。法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概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主要功能,一是呈现劳动者之前的供职信息,方便劳动者再就业,二是供离职的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之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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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5-30

离职证明必须要开。以下是关于离职证明的必要性及其相关信息的详细解释: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明确指出了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离职证明的用途: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日后的就业提供必要的证明。

    离职证明也是劳动者申请失业金、应聘新职位、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的重要依据。

    开具离职证明时的注意事项:

    离职证明应当并且只能写“四要件”,即: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期限。

    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内容,要符合不损害员工利益原则,而且必须经过员工本人许可,不能随意添加。

    离职证明中不得包含对劳动者工作能力、态度、表现等方面的主观评判,以免给劳动者的再就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或误解。

    对于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应当在离职证明中注明,以便新用人单位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规避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

    不开具离职证明的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如被劳动者投诉、起诉等。

    同时,未开具离职证明也可能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社保关系转移等。

    综上所述,离职证明是必须要开的,它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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