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带有一女儿,我们结婚后有一儿子,现在准备离婚各有房产,以后作为遗产房子怎样分配?

因对方有外遇我们已经分居8年没办离婚,他的女儿归他现已25岁,儿子归我抚养现15岁,现在我母亲有两套房产要遗赠给我,还没办理过户,在过户之前是否要把我们的关系处理好?
问题一,如果过到我的名下,是否就要办理离婚,以后作为遗产我的房子完全归我儿子所有还是要和他女儿一起分,对方的房产和我的儿子有没有关系。
问题二,如果过到我的名下不办离婚,去做财产公证在我名下的房产将来归我儿子所有有用吗,或者以后我不在了对方有权力去公证处更改吗。将来会不会有麻烦,影响到姐弟感情。
问题三,或者是现在直接把房产转到我儿子的名下,有什么利和弊。
对以上问题困扰很久,不知用哪种方法最好,能让以后不产生纠纷。
请教律师,谢谢!

你的问题看上去复杂,但是梳理清楚还是很容易解决的。
1. 最大的问题是你母亲是不是还在??母亲和女儿要么是赠予(母亲在世),要么是继承(母亲去世)。遗赠是指没有继承关系的人进行抚养继承。
如果母亲是赠于你,那么现在不要办手续,等你们离婚再办。
如果你继承了母亲的房子,那么这个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离婚的时候你丈夫放弃。
2. 你是否离婚的问题,原则上离婚是所有的财产和你丈夫一人一半,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法律规定)。当然你们也可以协商怎么分割。关于财产公证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如果你单方面公证,只能处分属于你的财产,就像第一个问题所说的,你要搞清楚你母亲的房子到底是你个人的还是你们共同财产。
3. 就是你前夫的女儿是否享有对你财产的继承权。原则上是有的,因为你和前夫结婚的时候他的女儿还是未成年,所以你对他尽了抚养的义务,当然他以后对你有赡养的义务,如果他尽了义务那么就是你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4. 你的儿子15岁,因为未成年所以是不可以个人拥有一套房子所有的产权的。建议你留下遗嘱,你名下的财产全部给儿子,不用公证,也不用告诉别人,只有你自己知道(等到儿子大了,或者你老了再把遗嘱给他,或者把遗嘱放在律师处),这样儿子女儿都不知道你处分了财产,也不会有矛盾。当然遗嘱需要符合构成要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31
一、不用非要离婚。你可以让你母亲写份遗嘱,写明房子遗赠给你个人而非遗赠给你们夫妻,这样你丈夫就没有继承权了。而且这份遗嘱一定要去公证,这样才能有效。不过如果你去世的话,你名下的财产,你的继女也是有权继承的,所以你如果去世,你从你母亲那里继承来的房产有你丈夫女人的份额。
你丈夫现在的房产当然与你儿子有关系了,你的儿子也是他的儿子。如果你丈夫不留遗嘱的话,他如果去世,他的房子由你,你儿子和他女儿共同继承。
二、你如果不去办理离婚,如果你先与他们而去世,那么你名下的所有财产,你丈夫,你儿子,他女儿都有权继承。除非你现在写好遗嘱,写明你死后,名下所有财产归你儿子所有。这样当然会影响姐弟关系了。
三、如果你母亲直接把房产赠与你儿子,那么房产仅归你儿子所有。除非他先于你们去世,否则你们现在这些人无权分割他的财产。
你现在把账算得这么清,算计你丈夫和他的女儿,这份婚姻还有什么必要保留呢?
都分居八年了,离婚算了,也省得你这么劳神。
第2个回答  2011-05-31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第3个回答  2011-05-31
处理好是最好,没处理好的话,你母亲遗赠要写明赠与给你个人。作为遗产,是对方跟你儿子分,除非你有遗嘱,女儿才有分配。可以,对方无权更改。会不会影响就不要说了。问题三你可以问下房产管理中心或者中介,看各种方式最好
第4个回答  2011-05-31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如果房产只赠与你一个人,那么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与男方女儿有抚养关系,男方女儿对你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现在赠与你的儿子,日后是不会作为遗产的。继承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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