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赶着上班,上了一出租车,由于开门时候不注意,把别人的车刮了一下,要不是司机提醒我还没注意。。。但是车主不在,后来我就赶着上班了,那车是停在马路边上,我这走会不会被对方认作是肇事逃逸?我会不会有什么事?如果对方查到监控?
如果开车门刮了别人的车还是建议联系车主解决,如果找不到车主联系方式自己又着急可以留个纸条给车主,备注好自己的联系方式,否则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对于此类对方不在场的剐蹭事故,首先便是要通知受损车辆的车主。大多数私家车在前风挡玻璃的左下角都有车主的联系方式,照联系方式联系车主即可。
如果受损车辆没有设置联系号码,那可以拨打114,由114的工作人员通过车牌号协助联系到车主。如果114也无法联系到车主,那可以直接报警,向警察说明情况、做好记录,等待后续处理。
如果真的有特别着急的事情,并且又联系不到车主的时候,可以选择在留个纸条,但要记住纸条一定要压在雨刮器下或塞进门缝里,防止被风吹跑,而后要将事故发生地点、双车受损部位、受损情况、纸条位置等拍照留证。
肇事逃逸的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