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没有产权证,只有拆迁补偿证,说是产权证明年才能办下来,现在可以把拆迁补偿证的名字改成买方的名字,这样以后办理产权证就是买方的了,有这样的说法吗?
如果要买这样的房子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有个律师说只要签订一份好的合同就行,那么什么才叫好的合同呢?
请教知情人事指点!
买这个房子的原因其实就是价格稍微偏宜一些,而且户型也比较中意,因为急着买房入住,现房没有小户型,而且价格也很贵,期房时间太长。我们是通过中介得知这个房产的,中介还说可以帮我做贷款,他的说法是把拆迁补偿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的就可以了,我对这方面也不懂,不知道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