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被狗撞倒致残,狗主人被判赔偿14万,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这个赔偿的确非常的合理,非常的赞同!我自己也养狗,出门必拴狗绳,关键还是一条小的柯基犬,真的看到那些饲养大型犬,带着遛弯还不拴狗绳的人,简直就是无语!现在出现了事故,还来打“感情牌”,着实不值得让人同情!
事故梳理
成都男子钟科在2019年8月17日晚上八点多骑电瓶车下班回家,在经过锦江大道高威公园附近,与一条大狗相撞,导致身体受伤。据悉,当时是有两条一大一小的狗在马路上追逐,并且朝着钟科而来,在本能的作用下,他避开了两条狗加速离开,但是没想到的就是这两条狗突然又折返回来,再次朝他跑来,最终钟科骑车避开小狗之后,与大狗相撞,倒地受伤。
这一撞可真的不简单!直接导致钟科落下了伤情九级伤残的情况。今年四月份,钟科委托律师将大狗的主人谢女士以及小狗的主人胡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46759.2元。
6月10日在庭审上,小狗的主人胡女士还坚持认为自己的狗没有跟钟科接触,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而大狗的主人谢女士表示自己的工资收入微薄,没有能力承担这样的赔偿。
7月31日,通过调解最终大权的主人谢女士赔偿钟科11万;小狗的主人胡女士需要赔偿3万元。
事件本质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城市养狗本就不适合,考虑到狗作为伴侣动物,的确可以给一些寂寞的人带来温暖。但是要知道养狗必须要守规矩,讲道理!更何况还是养了一条大型犬。如果不能做到及时的看管,不能够给它们拴上绳,任由它们肆意胡来,作为狗的主人是必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些人非常的可笑,总是以“我的狗不咬人”作为说辞,更可笑的是,有一些人把手伸进狗的嘴巴里面,说着“你看、我说我的狗不咬人吧?”
这么愚蠢的行为都能做的出来?狗怎么会咬自己的主人呢?我自己一直以来都养狗,对于这一点非常的清楚,对于陌生人来说,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事件反思
大多数的人养狗还是讲究文明,只有少数部分一点责任心都没有,狗出门遛弯,随时都可能遭遇险情。特别是现在车流量非常多的情况下,与路人同行如果受到刺激,咬到别人怎么办?又或者说突然窜到马路上被车轧死,又该怎么办?
咬到别人,那必须要承担终身的责任!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高达数十年、几十年,并且还无药可救。如果你的狗咬到别人,就要做好终身赔偿的准备。
所以说,莫要等到事故发生才知道悔恨不已,这样已经晚了!三令五申的要求出门遛狗必须要佩戴狗绳,可就是有些人不听。
其实简单来讲,也就那句话“出门遛狗不栓绳,基本就等于狗溜你”,好好反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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