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兴趣小组的活动,邀请自愿参加这次活动,而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并没有存在任何金钱的交易及约定,都是一个爱好,在这个活动路途中发生了意外,作为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受什么样的责任及范围,而出意外的当事人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及范围?
没有申明活动的危险性,因为这活动本来也没什么危险性,就是骑自行车的骑行活动!
追答那也是有危险的,就看你意识到没意识到,提醒没提醒。新疆有一人组织探险,途中有二人因意外死亡,死者家属起诉组织者,但由于在组织之初,组织者一再声明探险有危险,出现意外自己负责,结果法院就判组织者胜诉,死者家属败诉。所以要组织一个活动,必须把危险说在前边,把责任分清,这样个人愿意参加,责任自己承担。你不申明,不提醒,你作为组织者,不论组织的活动是否危险,都有责任把可能出现的意外因素降低或消除,出现意外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比如你说的骑行活动。上不上公路,上了公路出现交通事故谁负责,组织者有无责任。不上公路,去场地,场地的坡度高不高,有无危险,一旦出现摔伤事故怎么办,谁承担责任?等等,这些,都需要组织者考虑。
追问嗯,谢谢啦!我会吸取教训的!
追答不客气!但愿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