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减轻税费负担

如题所述

东营市人民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金融财税支持措施,旨在切实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首先,政府坚决执行中央和省级政策,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确保企业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被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税负相应减轻。对于在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中运营且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至20%,这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至2015年底,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能享受所得税减半的政策,对于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项目,其所得额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


在研发方面,小型微型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可在扣除规定基础上,额外加计扣除50%。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其成本摊销额度则按150%计算。对于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小型微型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可减至15%,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在金融支持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其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在2013年底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商业银行被严格规定,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小型微型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额外费用,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财务顾问费和咨询费等非贷款相关费用的收取也受到限制。





扩展资料

为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011年11月3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以东政发〔2011〕23号印发《关于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分加大信贷资金投入、细化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减轻税费负担、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地方金融服务能力、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建立民间融资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加强组织领导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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