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居住权的意思是: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就是一个人有权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这种权利是在《民法典》物权编中新增加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的主要特点是,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这意味着,尽管你可以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但你不能将这个房子用于赚取租金或其他收入。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在涉及到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设立居住权的合同。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例如,老刘订立遗嘱,写明:涉案房产产权归女儿小刘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王老太供其永久居住。以法律判决方式设立居住权,例如,法院判决某人在他人的房子里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的意义:

1、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居住权为公民提供了基本的居住保障,使得公民能够在他人的住宅中居住,满足了生活的基本需求。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居住权的设立,使得公民的居住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促进社会和谐:居住权的设立,有助于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如离婚后的居住问题、老年人赡养问题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4、丰富物权类型:居住权的设立,丰富了我国的物权类型,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物权法律体系。

5、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居住权的设立能够满足一些新的需求,如以房养老、投资购房等,有利于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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