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春酒》《云南的歌会》《吆喝》《俗世奇人》《端午的鸭蛋》这五篇中的任意两篇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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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酒:琦君曾有感人肺腑的言语:“我们从大陆移植来此……生活上尽管早已能适应,而心情上又何尝能一日忘怀故乡的一事一物呢?水果蔬菜是家乡的甜,鸡蛋鸭肉是家乡的鲜……”。家乡的风物无不魂牵梦萦着海外游子,成为他们追忆往昔情感之根。

  “我”思念故乡的特产小吃:春酒、粽子、杨梅、桂花卤、桂花茶……尤其是元宵灯花,家家邀饮春酒,是最令人兴奋的。家家户户,轮流的邀喝春酒,“我”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回家。母亲在冬天泡下八宝酒,到喝春酒时,就会请大家共同品尝,此酒可以补气、健脾、明目。母亲怕“我”贪杯太补了,会流鼻血,是不允许我多喝的。每次喝完春酒回来,母亲总要闻“我”的嘴巴,但“我”还是偷偷地舔了舔指甲缝的八宝酒。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种老酒,颜色深黄,因此又叫黄酒。这是中国自酿的酒,具有中国民间的科学方法。这种酒有点儿酸,气味喷香,在酒里加几个鸡蛋,再加些糖那就非常美味可口了,可以补心、补血。曾经,我哥哥从绍兴带来了一对绍兴老酒,说是给父亲喝的。我对于这苦老酒,却是喜欢的,但只能说是喜欢而已。普通的酒味,不外乎辣和甜,这酒却是焦苦味;普通的酒是白色或黄色或红色,而这酒却是黑色的,像药水似的。听哥哥说,绍兴花雕是十年陈酿,所以这酒非常的浓,而且异常香甜。听哥哥的朋友说,这酒的酝酿方法很特别,是将已经酿过了的高粱,锅上重炒,再行酿,结果都以为比平常的酒还好,因其味焦苦而色黑,故叫作苦老酒。苦老酒与外国的白兰地及葡萄酒、金波酒相比,自然无其名贵,但我所喜欢的还是苦老酒,也不是因为它的苦味与黑色,而是喜欢它的乡土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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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1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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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5
刚学完17课〈吆喝〉讲是旧北京生意人做生意时是怎样吆喝我感到很有兴趣我在上学路上路过菜场时能够听到菜场里传出各种不同叫卖声——也武汉人吆喝“卖黄瓜嘞我黄瓜又绿又脆可以生吃可以凉拌维生素多赶快来买嘞”“快来买菜嘞我这里菜品种繁多任意挑选不好包退还有... ...”换季节时候到了买服装人吆喝声更巧妙“走过路过进来瞧一瞧看一看服装大甩卖大换血全部打折价廉物美”一遍又一遍从扩音器里传出不少人还真被他们吆喝生吸引住了但有商人在吆喝叫卖物品时是有欺骗性质可千万上当受骗

云南的歌会

民俗文化是我们中华灿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最可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如何用文学的形式来加以记录呢?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云南的歌会》就是一个典范,值得我们好好玩味、细细沉吟。
唱歌的好处是非常多的。我概括一下主要有,以歌显俗、以歌会友、以歌庆节、以歌示悦、以歌颂美、以歌养心,以歌传情。
要唱歌,特别是要唱出有自身特色的歌,一是要有地方特色的曲调;二是要有写歌词的氛围。云南是个“诗歌的家乡”,写出来的诗歌定然是趣味无穷的;三是要有唱歌的场所和氛围。云南的唱歌场所别开生面且极具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富有本土特色,他们选在山野、山路、林寨,显得朴素、简约、自然。而我们这个地方唱歌多是在戏台、剧院或是在歌厅。云南唱歌的氛围是相当浓烈的。你看,有对歌、漫歌、传歌;参与歌会的有男女老少,连年过七旬,掉光牙齿的老人也在热情地唱着。
第2个回答  2011-06-06
自己想
第3个回答  2011-06-10
v
第4个回答  2011-06-11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第5个回答  2011-06-15
自己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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