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双方经交警调解,达成陪赏协议,有交通部门的经济赔赏协议书,保险公司给报吗?

如题所述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不一定会按协议内容来理赔。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由双方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事故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个协议只对事故双方当事人有效,对保险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仍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协议所涉及的赔偿内容及赔偿证据进行审核:如果协议内容符合合同约定、所有的票据均有效的,则保险公司会按协议理赔;如果有不符的,则保险公司可以在所核定的赔偿范围内进行理赔,而不会安全按照协议的内容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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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7
交通事故之后你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是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的要求,同时在交警调解的时候你也应当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参与调解,在保险公司没有参与的情况下你们达成了私了协议,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也就是说你现在面临的困境是,你与事故相对方的事故赔偿问题解决了,但是你与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纠纷又产生了,你很有可能被迫提起保险理赔诉讼。你先尽量与保险公司协商吧,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1-06-07
你在事故发生后必须48小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如果你不报,那很可能报不了的。其实你最好应该让保险公司也到交通部门的,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既然是交通部门的经济赔偿协议书。那就拿给保险公司看看吧。过48小时了吧?如果过了就只能看运气了。如果没过,补报吧。还有转机。
第3个回答  2020-02-26
在当事人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就是当事人在保险事故中的责任负担,当事人有多大的责任,保险公司就要理赔多大的份额。如果达成协议的赔偿责任与事故责任明显不符,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事故责任相符的赔偿份额给予理赔,多出的部分就要自己承担。
第4个回答  2011-06-07
您好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私了则保险公司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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