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欠款未还,接到律师函是正常的,这是追讨银行必经的一个手续,一般信用卡在最后还款日未还款先寄发催收信,再由坐席拨打催收电话,再委托委外公司催款,如还不还款至法院起诉,最后是银行核销坏账。
3000元,对银行来讲是小钱,对你催收、起诉的整个过程中的人工成本、起诉费用都远高于这个钱。
但对你来讲损失的是信用,目前各家银行的内部网络都是连通的,即你的账户信息、还款情况各家银行都可以查的到,如你坚持不还款,会因为这点小钱影响你以后的贷款、招工等延后申请的,望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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