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如题所述

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确属中国文化的特色。例子是:有谁想得到--娼妓在中国,竟是“公营企业”!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 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 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 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 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右边为任字), 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 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 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 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 其意。”就是官妓。《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 《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 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 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 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 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 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 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 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 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 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 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 为娼!或者乾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 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都城纪 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 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 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 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 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 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 -“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妓”--以充文用官妓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 娼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 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 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 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 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 (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 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 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 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五杂俎》书里又提到“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的话,说明明朝政府仍在 吃软饭。政府立场既然如此不道德,想用法律要求公务员道德,自然也就根本行不通。《尧 山堂外记》收有明朝三“杨”开泰的宰相(杨荣、杨士奇、杨傅(左边三点水))联袂狎妓 的故事: “三杨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 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 ‘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 (侯)。’一时京中大传其妙。”连当朝宰相都可以公然叫条子,所谓禁令禁令,又在那 儿?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 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 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 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 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 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 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 不堪设想了! “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 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 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 (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份,只做为“提倡”“倡 导”来用--自己不介入声色场所,清高起来了。 中国娼妓的语源,既然一开始就“穷声色之娱”,外加饮酒助兴,所以,在称呼方面, 就有“声妓”、“歌妓”、“酒妓”、“饮妓”、“酒纠”等名目,这些名目所象徵的文化 特色,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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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6
妻不如妾 妾不如娼 娼不如偷
第2个回答  2014-04-26
不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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