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村近期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每人承诺分一亩地,可以自种也可分包出去,名单出来之后发现村和各大队领导徇私舞弊,将已经不在人世得亲戚朋友都录入名单,并作为产权受用对象,作为有户籍的我却没有得到相应权益,找到您是有两点目标1.不想大队人员在这样中饱私囊 ,国家政府解决活人温饱,没有扶贫死人的为什么死人在村里还享受待遇,村里的落后和这些人员脱不了干系.;2.怎么样我才能拿到我该得得权益,是否可以作为案件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