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条件要求: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时符合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有关要求的公司,即可获得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