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方违约,合同标注违约金为房价的百分之二十。我违约了,真到法院需要赔付这么多吗?

看了一个二手房,冲动之下签了购房合同,交了2万定金,合同中规定根本违约方需赔偿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现在实在是不想买那个房子,想违约,如果对方起诉我,我真需要交这么多钱吗?这个房子是7楼,挂了5个多月了一直没卖出去。我9.18号签订的合同,现在房价有点下降了。

不论什么原因,你是违约了,法院会根据违约给卖家造成的损失 来判定赔付金额,如果 赔付金额过高于 卖家实际损失,可以申请调低金额,如果低于损失金额,卖家也可申请调高赔付金额,这里最关键的是,实际损失,预期损失不算。所以现在网上和一些无良律师经常和你说 按合同 20% 赔付,这是没问题的,但他们都不和你说是按“实际损失”,这就造成很多人不清楚,卖家以为能拿到 房价 * 20% = 几十万违约金,买家以为要赔几十万的错误信息,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是一种补偿性的,而非获利性的。所以陪多少,要以实际损失为核心基础,如果实际损失比较小,那 * 20% 也没多少钱,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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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6
当然,不然合同的约束力从哪里来,既然签了合同,那就要遵守合同的约定,既然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为房价的20%,那么这个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房价下跌和这个房一直没有卖出去,都不是你违约的法定理由。追问

不是,我愿意支付违约金,我的意思是卖家实际损失几乎为0,我是不是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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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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