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保异地就医

如题所述

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6,医疗费用发票。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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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7
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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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4
异地社保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

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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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17

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的:

(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

(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

(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扩展资料

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医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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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1-19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
“社会保障卡
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
选择居住地
1至3
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期限为一年一
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
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
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
“社会保障卡”
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
构进行就医,
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
刷卡结算
(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
能实时联网结算的,
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
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
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
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
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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