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纳原则
接纳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是指对他人的理解、接受、肯定和采纳。接纳原则作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的重要原则和指导要求,要求
社会工作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出于对服务对象的性别、年龄、家庭、
宗教信仰、健康状况等考虑而对其差别对待,应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想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提供理想的服务。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助人活动,是基于专业关系的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同努力建构的过程。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接纳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工作者完全赞同服务对象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并不是为了完全接纳服务对象而将自己原有的
价值观念抛弃,而是以一种以积极的态度去理解并相信服务对象有自我改变的潜能和自我实现的潜力。
(二)社会工作伦理困境
“人在情境中”是指每个独立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所处生活环境、个体差异、成长背景等不同,会对不同的群体、事物产生不同的行为和价值判断。现行美国社会工作协会(NASW)伦理守则(1996)修订委员会主席Frederic.G.Reamer(1999)曾对伦理困境的含义为:“当专业核心价值中对专业人员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的情形,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何种价值优先考量。 ”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会涉及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繁琐复杂的关系,这使得作为行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难题、矛盾与挑战,会让社会工作者深陷难以抉择的情景中,此情景中存在涉及责任、义务、利益及价值观等不同伦理因素相互冲突,由于做出一种决定必然会舍弃另一种决定,故无法做出多方兼得的选择。这使社会工作者无法做出合理的伦理选择。
二、导致社会工作者形成接纳障碍的原因
(一)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偏见
社会工作者也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作为社会中独立的个体,社会工作者也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喜好、价值观,如果在判断事物的过程中融入自己的看法,这就会导致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很容易将自己的习惯、喜好、做事的方式带入专业服务中来。例如,由于服务对象的长相、性格、穿着打扮、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与社会工作者的喜好不相符合,社会工作者就会产生对服务对象的排斥心理而对服务对象采取有选择性的接受,这就潜在的为服务对象贴上标签,无法做到从专业角度进行接纳,不利于双方专业关系的建立。
(二)社会工作对服务对象了解不透彻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了解不透彻是指在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没有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内心感受,没有深入发掘服务对象的以往经历,没有对服务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以及对其需要进行深层次探讨,而是依据现实情况,简单的对服务对象进行价值判断,这就会导致社会工作者很难接纳服务对象所有的经历、感受、需求等,使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不会彻底符合服务对象的需要,对接纳形成阻碍。
(三)社会工作者对自身的否定
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经过长期专业训练,一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在拥有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专业核心能力,持续
学习能力的同时也要有强大的
心理素质去面对实务中各种棘手的难题。在社会工作实务开展过程中,有些社会工作者由于缺乏经验、协调能力不足,专业知识和技巧储备不足,会处理问题不及时,导致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产生失误,造成专业服务进展不顺利。长此以往社会工作者会产生对自我的怀疑与否定,不能接纳自己的缺点,产生消极情绪,最终无法接受工作,离开了自身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