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对巴塞尔协议三的作用?

美国次贷危机对巴塞尔协议三的作用

1975年9月出台了第一次巴塞尔协议,1999年6月出台了第二次,就是有三大理论支柱的那次,一般把它叫做新巴塞尔协议,但是最新的一次是2010年9月12日才定下来的,主要是针对这次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现在只有一些条例,没有具体的文本,主要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资本充足率提高三倍
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 提高至4.5%。
二、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
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包括将普通股(Common Equity)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新规定过渡期最长可到2019年。
我有巴塞尔协议II的英文原版,如果需要的话,告诉我邮箱就可以了。中文原版的话,你上网搜一下就有了。其实英文原版你去BIS(世界清算银行)官网上下就可以了。百度文库里的好像要钱,挺贵的,20个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25
次贷危机时,正是巴塞尔协议二实施的时间段,次贷危机充分暴露了巴塞尔协议二在风险测量,资本金测算上的重大缺陷。比如1.单用var测量的不足,2.操作风险资本金计量的偏差,3.片面重视资本充足率,未考虑杠杆情况等。这都对未来巴塞尔协议三的重大变革起到了推动作用。
第2个回答  2022-06-29
顾惜不是没有心动,只是她没信心。与其充满希望之后再失望,还不如暂时将希望埋进泥土。余大城的成绩很糟,顾惜是尖子生,余大城的高三在拼命。7月,余大城来找顾惜,顾爸爸说,她打工赚学费去了。
第3个回答  2022-06-29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分析

  内容摘要:随着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复杂和深化,金融服务外包成为许多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选择。本文对金融服务外包的收益和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 利益 风险

  近几年来,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国际金融界普遍认为,中国在金融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领先地位,使其成为全球极具吸引力的金融外包承接国。许多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并将有关的金融流程业务外包给中国。那么作为金融外包的承接国,中国应如何应对这种新业务形式带来的风险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金融服务外包的概念与实质

  2005年2月,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ices)中把外包定义为:“受管制实体在持续性的基础上利用第三方来完成一些一般由受管制实体现在或将来所从事的事务,而不论该第三方当事人是否为公司集团内的一个附属企业,或为公司集团外的某一当事人。”金融服务外包则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外包的金融服务通常包括如下三种类型: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具体操作(specific operations),契约功能(contract functions)。
  金融外包的实质在于金融企业的重新定位,重新配置各种资源,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最近,发达国家出现了新一轮的金融服务外包浪潮,在所有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涵盖了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分析

  (一)降低成本以提高收益
  金融机构最初将服务外包出去的主要动因就是为了降低成本。将自己不擅长或做的不好的业务外包出去,集中精力做自己最擅长的业务,这样就可以直接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因为,与金融机构内部的IT部门相比,外包商提供的服务成本更低,而且有外包商承担服务的提供,成本更易预测、更好控制。
  (二)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和技能
  在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金融机构要想掌握所有的先进技术往往难度很大或成本极其昂贵。因此,金融机构要么大量投资于这些新技术但成本和风险都极大,要么在竞争中被淘汰。而把这些服务外包出去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
  (三)转移风险
  金融机构和服务外包商之间是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风险共同体,而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因此,金融机构在外包服务的同时也把一些风险转移给了服务外包商。这使金融机构能更好的应对迅速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顾客需求。
  总之,外包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利益包括降低成本、转移风险、提高进入高级专业技能和行业的能力,并集中现有的人力资源于核心业务以提高核心竞争力。由于规模经济、专业化和战术集中,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比自行生产的成本更低。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金融服务外包产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做出服务外包决策必须经过严格的管理决策程序。
  (一)外包协议方面的风险
  外包协议是外包企业与另一个法人实体、没有附属关系的第三方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外包协议有效期限经常为五到十年,相当漫长,而在此期间业务需求和环境变化很大,甚至不可预期,服务外包提供商能否按时、按质完成协议任务,这是不确定的。
  (二)转变业务带来的风险
  为了取得规模经济、提高经营效率或者适应服务供应商不同的经营方式,金融机构进行外包时需要改变某些商业活动,这些改变会产生操作上的风险。在外包过渡阶段,内部人员可能需要在服务供应商的系统内接受培训。人员规模调整和雇员转移到服务供应商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复杂的劳动法律问题。处理不完善,就会引起那些技术高度熟练和熟悉机构实践及要求的职员流失。
  (三)企业机密外泄的风险
  外包有时必须把企业的机密资料、帐簿和档案透露给第三方,同时企业的很多信息也将由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随着企业信息传递范围的扩大,可能会由于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不忠”而导致企业信息资源损失、核心技术及商业机密泄露。一旦外包服务供应商泄密,势必会产生经营上、法律上和职业上的严重后果。
  (四)产生依赖性的风险
  金融服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形成事实上的依赖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潜在风险。例如,如果在某些方式下金融机构要求服务供应商改变传统服务,服务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如果合同签订后,发现服务供应商不能令人满意,则重新寻找服务供应商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另外,对服务供应商的依赖性增强,也难免会减少金融机构组织学习的能力。
  (五)造成职业上的风险
  如果服务供应商是金融机构潜在的客户,服务供应商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其它的客户机构。在某些形势下,例如客户服务转接中心,服务供应商的雇员与金融机构的用户直接面对,互相影响,似乎他们是这家金融机构的雇员。如果这种相互影响与金融机构的政策和标准不一致,就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职业上的风险。
  (六)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
  尽管金融机构和外包提供商之间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且是风险的共同体,然而,他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实体,各自都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就会出现金融机构希望外包提供商做得更多,而外包商则希望做得更少,这就注定双方会有利益冲突。而且外包提供商还有可能利用金融机构对其的依赖而进行投机活动。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

  (一)订立完善的外包协议并对其执行进行有效监督
  金融机构与服务外包提供商签订的外包协议必须涵盖外包业务的所有环节,包括日常作业流程规范、稽核监督、定期沟通和纠纷仲裁等内容。并且,要详细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保证外包业务的规范运行。对外包协议的监督和管理是为了直接获得协议所要求的质量,却放弃了对这些活动的直接经营控制。为了达到要求的目标,成功的外包要求金融机构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框架。
  (二)慎重选择服务外包提供商
  如果金融机构选择的供应商不能达到要求,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因此,在决定外包前,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考核,结合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外包机构,要选择那些具有丰富经验、良好信誉的可靠厂商。外包机构的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誉、对金融行业的熟悉程度、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已有的类似业绩等等都是影响外包业务能否按约完成的重要因素。
  (三)处理好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问题是金融机构在外包过程经常遇到的问题。雇员常常因为外包而开始担忧工作的安全,这会使职员注意力分散,从而引起工作误差,降低生产率。因此,在决定外包之前,金融机构应当先对职员进行外包培训,让他们真正全面认识到外包带来的风险和利益,以安抚职员面临外包时的恐惧情绪。同时,在外包合同中,应就外包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义务做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四)构建良好的控制机制
  服务外包提供商自主按照合同要求来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对外包机构的控制直接关系到预期目标的实现。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良好的控制机制来保证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服务,并应采取措施来保持这种控制的有效性,确保金融机构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金融机构管理者要定期与服务供应商探讨这些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五)制定可行的应急计划
  外包会使得金融机构对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产生依赖,如果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不能如期或按质履行合同,而导致业务中断所引起的后果令人堪忧。在这种情况的预期下,金融机构要审慎考察服务供应商的执行方案,并针对服务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发生紧急事件制定应急方案。

  对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的政策建议

  (一)抓住机遇承接并发展服务外包
  中国在综合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因此中国是发达国家金融服务外包的首要选择。同时,商务部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2006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已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个亿的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抓住大好机遇,承接并发展自己的服务外包业务。
  (二)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
  为强化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应根据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综合权衡,确定核心业务,合理筛选适宜外包金融服务的范围。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总体设计,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如确定多种合同模式,制定业务外包市场策略,进行成本利润分析,制订价格策略等。
  (三)组建一支服务外包项目的精英团队
  金融机构建立一支开拓创新意识强、专业精、责权利明晰并具有良好敬业精神的经营服务外包项目团队,是实现服务外包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我国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外包还缺乏经验,也缺乏服务外包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应从人员的选择或招聘开始,选拔优秀的人员,培养其合作精神,进行服务外包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完成服务外包项目。
  (四)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评估和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转移出去的同时,也将相关的风险和管理责任转移了出去,使得外包服务商能进行一些不受监管的操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市场和监管双重力量来发挥作用。作为金融业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业务的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将直接经营的职责交给服务供应商从而获得行业的专门技能是提其高核心能力的一个重要战略手段。然而通过本文的分析,外包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利益与风险并存。金融机构应当有效监督、控制外包活动,采取恰当的措施减轻外包带来的风险。降低外包风险的关键在于,在决定外包之前,应当全面权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决定将哪些活动外包,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尽可能详尽的合同,以最大化外包的效用。由于契约关系的每个方面都取决于契约的具体条文,因此双方应将各自的预期清楚并正式地写进合同以便于履行。合同即作为双方关系的映射而存在,并以此规范双方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刘浏.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收益与风险分析[J].北方经济,2005
  2.李金泽,刘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
  3.[美]罗伯特克莱珀,温德尔O琼斯,杨波等译.信息技术、系统与服务的外包[M].北京: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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