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出台,特别明确了对电影作品的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的奖励高达300万元。
原因是什么?电影方面的奖励办法出台,非常鼓舞人心。这将激励他们创作出优秀的电影作品。
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激励我省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推动我省文艺事业进一步攀高原、登高峰,进一步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建设。办法针对扶持范围、奖励原则等做了详细要求,其中,用于奖励的年度资金达到了3亿元规模,将全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在《办法》中可以看到家喻户晓的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以及世界范围内的格莱美奖等均在奖励范围内。其中,获得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的精品作品,奖励标准为300万元。
获得金钟奖、牡丹奖的节目奖、金菊奖、格莱美奖、荷花奖除舞剧奖外的其余子项等的精品作品,奖励标准均为50万元。获得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的群星奖的精品作品,奖励标准同样是50万元。
电视剧方面按照每部扶持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扶持。开机之日起,按扶持总额的30%予以支持;摄制完成、经组织验收后,按扶持总额的30%予以支持;取得发行许可证在头部视频网站、卫视及以上公共平台播出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后,兑现扶持总额剩余部分。扶持资金用于剧本创作的比例不低于10%。
不要把路走偏了与此同时,我也提醒,“政府设立这些奖励,出发点是为了激发大家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但对具体的作家来说,还是不要将得到奖励,当做极其功利的目标追求,否则就走偏了,而且也违背这些奖励设立的初心。”
在我看来,如果有人将得到该奖励当成功利目标,“比如去揣摩评委们喜欢什么,那就走上了错误的路子。文艺创作跟别的事情不一样,它要求作者要有一颗专注艺术本身的心。如果一边写作还一边揣摩评委会不会喜欢,那就不可能写出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