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经济纠纷会用诈骗罪来定罪,这是什么原因?

如题所述

      一、假如属于经济纠葛,当然不会判刑。假如司法机关认定“借钱行为”构成诈骗,则有可能会判刑。终究是经济纠葛还是诈骗,关键要看行为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企图,有没有虚拟事实。

  二、通常以为,该罪的根本结构为:行为人以不法一切为目的施行狡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富→行为人获得财富→被害人遭到财富上的损失。

  三、借款人由于某种缘由,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假造谎话或坦白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归还的,只需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认账,不再故弄玄虚骗人,的确打算归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曾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葛,不构成诈骗。

  经济纠葛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纠葛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益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惹起的权益争议。诈骗罪主要看行为人采取狡诈行为的目的能否以狡诈别人钱财为目的,并且要思索到诈骗行为与合同未实践实行之间能否存在因果关系。

  两者有本质性的区别。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狡诈的手腕骗取或应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葛则是双方发作经济方面的纠葛,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葛双方的中心差别是:诈骗客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葛客观上并不是想诈骗;客观手腕中,诈骗采取的是诈骗或躲藏事实的手腕,而经济纠葛是合理行为。

  法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数额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宏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富。本法另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运用诈骗手腕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能够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定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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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7
因为有时候经济纠纷已经违反了刑事责任,而且经济纠纷也存在诈骗的行为,所以才会用经济行为来定罪。
第2个回答  2021-06-27
因为这些经济纠纷出现了诈骗的手段,而且有很多的资金都是通过诈骗得来的,所以才会用这种罪名来定罪。
第3个回答  2021-06-27
因为这种经济纠纷的案件,往往会涉及到一些诈骗的手段,所以很多的这种案件会被定罪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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