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团委工勤人员可以转岗到其它单位工作吗?

如题所述

事业工勤人员受身份限制很难有大的作为,谈前途或钱途有点勉为其难,
2006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实施后,事业单位正式迎来岗位管理时代,不再唯身份论。按照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三种岗位均使用事业编制,符合条件可以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实现转岗,享受相应的待遇。
比如管理岗取得中级职称,可以转专技十级;专技十级任满两年,在管理岗有空缺的前提下,可以竞聘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岗位。
工勤岗也不例外,如果想转专技岗,只要拿到相应的职称,专技岗有空缺,基本上就可以转到相应的岗位任职,办理相关手续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同样,管理岗有空缺,工勤人员在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符合学历、专业等方面条件,工勤岗位人员也可以转管理岗,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但工勤人员转岗有两个现实问题:
第一,转岗不转身份。也就是说,工勤人员虽然可以转到专技岗或管理岗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其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而按规定,工人身份不能参公,
不能转公务员,更不能提拔到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这相当直接限制了工人的晋升空间,使得其提拔面临诸多束缚。工勤岗位人员想走上领导岗位特别是班子成员以上职务,进入组织部管理范畴,基本不可能。包括机构改革,部分事业单位可能参公或转行政,工勤人员受制于工人身份也无法实现身份置换。
第二,转岗难度比较大。工勤人员可以转岗,前提是符合条件,即获得职称,或者具备任职的学历能力条件,在这方面,工勤人员本身比较吃亏。此外还要有岗位空缺。事业单位专技岗和管理岗都有比例限制,岗位职数本来就不是特别多,一直以来都是僧多粥少,很多管理岗和专技岗的人自己都在排队,
一旦有空缺,工勤人员很难竞争得过上述两个岗位人员。由于岗位稀缺,任何一个岗位的转岗都必须经单位党组研究同意,因此工勤人员能否转岗成功,除了自身条件必须具备、岗位要有出缺外,还必须取得单位领导的同意,三重条件的限制,无形中影响了转岗的成功率。
一方面转岗不转身份,另一方面本身转岗难度留比较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想要有多大前途或钱途不太现实。事业工勤岗位人员多数是部队复转军人(基本上是三期以上士官),
转到地方后面临工作环境的变化,首先有一个适应过程,加上身份的限制很难转岗,即便转岗后前途也不大,很多复转军人纷纷把重心转向家庭,把工作当副业,把副业当主业,小日子过得其实也不错,然而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工勤岗位人员面对现实的逼不得已之举。
基于自身条件考虑,工勤人员无论能不能转岗,转岗后有没有晋升空间,个人认为以家庭为重是比较现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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