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针对高空抛物坠物责任,应当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相应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将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条规定就非常明显都表明,这名市民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所有车辆的赔偿都应该有这位市民进行承担,并且还有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针对高空抛物坠物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情形发生。
根据相应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来防止高空抛物的情况发生,如果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也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物业没有履行好相关的义务,也同样要与这位市民一样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只不过承担责任的轻重不一样而已。
三、高空抛物现在已经被纳入到民法典当中,并且已经正式实施。这位柳州市名高空抛物导致楼下有多辆车受损,那么他肯定是需要赔偿相应的费用。
在我们生活当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居民家的小孩从35楼抛了一瓶矿泉水到楼下,造成了其他人10级重伤残疾。最后这个户居民必须赔偿受害者将近¥100,000元,这其实就已经证明了高空抛物的危险性。有可能你只是很小的一个物件,但是高空抛物却会带来巨大的影响,有可能造成人死亡或者残疾,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故,仅仅只是赔偿相应的费用,已经是很低的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