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法定公民的兵役义务,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下在我们新中国义务兵制度的发展过程。
我们先来说一下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目前而言,中国法定公民的义务兵服役期限是两年的时间。
那么超期服役的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
超过两年之后在退役前会有一次选改士官的机会,那么如果你选择留在部队继续服役,参加选改士官,你就会被纳为志愿兵,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士官、军士长;
当然还有一种超期服役,就是我需要在义务兵阶段正常退役,但是因为部队任务所需,没有办法按照标准的两年时间进行正常退役,那么我们就会出现超期服役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依旧是义务兵,只需要在任务完成之后达到了退役条件时,我们正常退役就可以!
义务兵制度在新中国的发展史起始阶段
在1955年的时候,我们国家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个版本的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由志愿兵役制改变为义务兵役制,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中国开始全面实行义务兵役制。
发展阶段
198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这次修订之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这次规定新增:
1998年再次更新,这次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只有一小部分的变化。
主要的改变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能看出来吗?主要就是删除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这一块的定位。
我们再来看下义务兵制度下服役年限的变化在我们国家1955年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后,国家对于义务兵的服役年限做过的修改次数真的挺多的。
1955年第一次的兵役法规定:
陆军、公安军的服役时间:3年;
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部队的服役时间:4年;
海军舰艇部队的服役时间:5年。
1965年修改
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再次修改,首次出现2年义务兵
陆军2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陆军特种技术部队3年;海军舰艇部队、船舶分队4年。
1978年重新恢复1955年第一次的规定(军种改革,整体规划相同)
陆军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陆军特种技术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5年。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重新修订
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出炉
这一次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实现了义务兵制度服役年限的首次统一,同时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国外的兵役制度都有哪些?M国兵役制度:战时以征兵为主,平时以募兵为主
Y大利兵役制度: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1年】
D国兵役制度: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12个月】
D麦兵役制度: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义务兵服役期一般为9—12个月,最高可达27个月】
其余国家大多类似,不再一一列举,下面我们重点看一下强制服役的韩国【全民皆兵】
H国兵役法规定:
凡是20到30岁的男性公民经兵役厅体检合格均服从国家兵役制度,任何人不得违抗。
根据体检结果、兵役、服役期限的不同,从短期军事培训到服役3年的情况都有!
结语不论兵役制度如何,保家卫国是我们每一名中华儿女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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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中国法定公民义务兵要服役几年?超期服役的算什么兵呢?每个时期的兵役法不同,服役时间也就不一样了!按照2011年修订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可晋为上等兵。从2009年开始,即不存在超期服役的问题。士兵服满兵役两年,已下达退役命令后,没有走的,只可能有一种情况,那便是因病滞留部队,因病滞留的情况,要办理滞留的手续,但不增加军龄,为照顾生活,要发放义兵员津贴,按退役时最后一个月的标准发放。属于慢性病的,可按规定得到一定的医疗补助。这就是说,已不存在超期服役的情况,“滞留”二字说得相当明白。
义务员服役满二年后。根据部队需要,个人自愿,可转为士官。按照士官管理规定,由低至高共分为七衔级,依次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其中下士和中士,各服役三年,上士为4年,四级军士长4年,一级军士长就可服役至退休了。义务兵转为士官后,根据相应衔级,每服役到衔龄,要么继续更高一级军衔,要么选择离开,也不存在超期入役的情况。能留下来的永远是骨干,正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人才。
士官的滞留。可以参照义务兵滞留情况。部队管理有规定,一旦下达了退出现役命令,纪律是铁的,退役就是退役了。部队对每个士兵负责到底,对因病滞留者,有特别规定。退出现役人员,治愈后须马上离开,以免影响部队工作。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当兵光荣,退役一样光荣,请爱护自己荣誉。不知道我的话说清楚没有。